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出处:互联网 (浏览次)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标准编号:HJ/T220-2005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
标准编号:HJ/T370-2007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国家环保总局认证中心等
内容简介:《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适用于除辐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胶印油墨,参考了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环境标志标准,并综合考虑我国胶印油墨生产企业的技术现状和产品环境特性而制定。对胶印油墨中的苯类溶剂、重金属、挥发性化合物、芳香烃化合物、植物油提出了控制要求,同时对产品的安全使用做出了规定,对于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胶印油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低毒、低挥发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作用明显。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标准编号:HJ/T371-2007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内容简介:《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适用于溶剂基凹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参考了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环境标志标准,并综合考虑我国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生产企业的技术现状和产品环境特性而制定。对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类溶剂、卤代烃类溶剂、甲醇、氮及其化合物等提出了控制要求,同时对产品的安全使用做出了规定。对于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胶印油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低毒、低挥发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