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血拼也要“长心眼” 警惕价格陷阱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出处:泉州晚报 (浏览次)
【导读】 “双十一”即将到来,不少市民也做好了网购的“血拼”准备。对此,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血拼”时多长个心眼,警惕网购中的价格“陷阱”。 陷阱网购中六种不正当价
“双十一”即将到来,不少市民也做好了网购的“血拼”准备。对此,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血拼”时多长个心眼,警惕网购中的价格“陷阱”。
陷阱网购中六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虚构原价
即网店经营者凭空捏造原价,诱骗消费者。市物价部门提醒,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价格作为原价。
虚假优惠折价
即在未标原价的情况下,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网店内的某商品在销售时,标明“打5折,现价100元”,而在此次销售行为之前的七天内,商品成交价出现过等于或低于100元的情况,则涉嫌价格欺诈。
虚夸标价
即商品销售时所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全网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是没有依据或无从比较的。
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或图片等诱导消费者
如某网店在商品销售价格旁边注明“仅限今日”字样,而实际上该价格已执行多日,并非当日才有。另外,消费者如遇“限时抢购”、“仅限节日期间”等字样时也要注意。
价格附加条件未告知或未明确告知
如网店在销售商品时,标示“包邮”字样,消费者这时则要注意是否有附加条件,如买满几件或买满多少钱才包邮。如果没有标示,却在实际结算时还收了邮费,则要警惕该店是否涉嫌价格欺诈。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如网店在销售商品时标示“从整个行业上下游情况来看,该商品已进入涨价周期”,就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策查看“交易记录”防患于未然
那么,消费者如何判断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呢?市物价部门表示,对于以上行为的前四种类型,消费者可以在购物时仔细查看商品的“成交记录”,核对之前的成交价格。市物价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擦亮眼睛,有疑问时可与网店经营者先行沟通,要保留好聊天记录和购物票据,当发现注册地在泉州地区以内的网店经营者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时,可拨打价格热线12358投诉举报或通过网站平台投诉。
同时,也告诫网店经营者,当前网络消费领域是物价部门监管的重点,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监管,精准打击。对于屡查屡犯、群众举报集中的网店,将全程跟踪,一经发现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如有违法所得,将责令其退还消费者,无法退还的,没收上缴,并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按行为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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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抽检显示LED灯具八成不合格
昨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14年第三季度灯具市场抽检报告。报告显示,本次抽检的10批次LED灯产品中,八成产品不合格。
此次共抽检了3家照明电器销售商店的10个批次led灯具,主要包括球泡灯、天花灯、亮彩室内装饰灯带等品种。经检测,仅有两个批次品种合格。而另外8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存在标志不合格、介电强度、功率、显色指数不合格等问题。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两个商店,工商部门表示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此,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led灯具时应注意以下4点:购买led灯具时尽量到一些规模较大、且有一定信誉的正规商场或灯具店进行选购;购买led灯具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好的品牌产品;购买商品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凭证或购买小票,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投诉有据;如果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应注意保留好原包装,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索赔,若发现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或直接到当地工商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