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出处:石家庄新闻网 (浏览次)
近年来,空气净化产品走俏,这些空气净化设备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能否达到宣称的净化效果?日前,省消协公布了部分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的结果,检测显示,各样本对PM2.5等颗粒物的净化性能相差较大,并非价格越高净化性能越好,产品价格与净化性能不成正比。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省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6个品牌的空气净化器商品,委托中国家用电器检 测所进行测试。购买的商品涉及6个厂家,价格从低到高分别为999元、1980元、2980元、2999元、3199元、5600元。测试根据我国《空气 净化器(GB/T 18801-2008)》进行,对PM2.5颗粒物净化效果通过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两个指标进行评价。洁净空气量,即单位时间内空气净化器输出的“无特 定污染物”洁净空气体积,以立方米/小时为单位,数值越大,说明净化能力越强。从检测情况看,标称商标为“飞利浦”、型号规格为“AC4076”的样本商 品因未标注洁净空气量,检验单位未予以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外,其余五款产品实测值均大于标称值90%,符合标准。
全面反映净化效果,还需要对净化效能进行检测,即净化器单位功耗能产生的洁净空气量。从结果看,与标准比较,6款样本的颗粒物净化效能都远远超过了 国家标准值。但是各品牌之间差别比较大,最高的净化效能为16.369立方米/小时瓦,最低的是一个品牌样本为4.153立方米/小时瓦,相差近4倍。
对此,省消协负责人提示,选购空气净化器,要关注产品标注的功能描述,勿轻信销售员的口头介绍。长时间使用后,要定期清理过滤器,必要时对其进行更换,以保证空气净化效果。